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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分類 / PRODUCT
電子汽車衡顯示速度和工作條件
一、電子汽車衡顯示速度
1、在靜態(tài)稱量中一般為20-50ms;
2、在動態(tài)稱量中顯示速度小于20ms,有的每秒可達上百。
二、電子汽車衡工作條件
一般情況下應(yīng)滿足下列要求并能正常工作。
1、溫度范圍0°C-40°C。
2、相對濕度RH≤90%。
3、電源電壓220V,波動范圍為-15%-+10%;頻率50Hz,波動為±2%。
4、對電池供電的稱重儀表,當(dāng)電池電壓不符合正常要求時,應(yīng)給出欠壓指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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